1、首先应自觉抵制恶名、低俗名。企业取名讲求通俗,方便易记,本无可厚非。但也要把握一个度,切莫“过度”。否则取一个低俗名、恶俗名,意味就完全不一样了。“低俗”、“恶俗”与“通俗”虽只有一字之差,但却是“差之毫厘、失之千里”,完全不是一个层面的事。也就是说,取名首先要有道德底线。
有些人为了博人眼球,取悦他人,在取名上动起了歪脑筋,竟取低俗、艳俗、恶俗的名字以求“新颖别致”,让人过目不忘,反而缘木求鱼、舍本逐末、弄巧成拙,。殊不知,美好精致、优雅大方的名字同样会让人难以忘怀,“闻名遐迩”总强过“臭名远扬”。
2、可巧用“谐音”,但千万别“邪恶”。谐音取名是在取名过程中常用的方式。由于中国汉语的博大精深,取用字的谐音,的确具有“化腐朽为神奇”的意想不到的效果。这也是许多人愿意取“谐音”来取名从而达到追求创新、别具一格效果的原因。
需要提醒的是,“谐音”虽好用,千万别“邪恶”。取名是一件严肃的事,是需要字斟句酌的。利用“谐音”取名是一把“双刃剑”,既有创新的机遇,也有风险。风险就是千万别投机取巧,以“邪恶”的心思和态度取一个邪恶的名字。前文媒体报道中的店主就是反面教材,取用谐音自以为高明可万事大吉,终究得到应有的处罚。
3、勿触碰习俗和法律红线。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,有着不同的风俗习惯、民族信仰和禁忌,所以,在取名时应考虑到避免可能有悖民族团结的事,避免取用有名族歧视的字眼。
同时,在取名过程还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,不得取用有违法律法规的名字,否则,只会自食其果,得不偿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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